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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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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首付款购房,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更新时间:2020-03-29 23: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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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婚前个人首付款购房,婚后个人偿还房贷,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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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陈思文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您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该条解释,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的房屋,在离婚时首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的,则法院首先会判决房屋归支付首付的一方所有,而婚后共同还贷款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还贷部分,还有还贷部分所对应的增值部分,都应当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详细情况可以加微信或者来电咨询。
2020.03.30 14: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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