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私人借款,以做酒店为由骗了100来万(他没写有欠条)留下这些债务要我承担。您说我该怎样做呢?
更新时间:2020-03-01 23: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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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律师您好!
我在玉林地区的,于2013年认识有一个男人,他用感情的方式来骗我。以我亲戚的工资册担保,还有私人借款,以做酒店为由骗了100来万(他没写有欠条),但我和他公开在一起有4年多,在2018年他走了,留下这些债务要我承担。您说我该怎样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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