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了他日常的生活所需,2007年村委会通知我当地征地拆迁,我该给他们分割吗?

更新时间:2020-01-27 12:48:22 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兄弟6人,大哥2007年去世,小兄弟2010年去世,他无妻儿,父母早已去世,小兄弟身前死后都是我一人在照管,其他三个兄弟都不管不问,2005年因小兄弟住的房屋随时会垮塌,村委会巳通知了他所有兄弟,但除了我为他盖了两间砖瓦房,安排了他日常的生活所需,无一人过问和分担小兄弟的费用,都说不管不问也不要任何财产,2007年村委会通知我当地征地拆迁,我长期居住在外省我女儿家,补偿迟迟没解决,直到2017年才得以解决,我就将小兄弟的和我的合一起要了一套住宅,现在那三个兄弟不愿意来问我追讨我小兄弟的遗产,我该给他们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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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建平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不用分给他们,他们去法院起诉的话,你要搜集这些证据来反驳他们。
    2020.01.27 13: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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