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增加民事案件一起提交检察院么?需要怎么做?这些被骗的钱还能要还么?
更新时间:2019-11-27 13: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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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男子8月因为诈骗被当地公安局关进看守所了,然后A的女朋友发现A在和她同居的情况下,外面交了很多个女朋友,然后用假的身份,各种借口向女朋友借钱,金额大概20万,A用同居女朋友的名义网贷,借款,金额大概9万,A同时以卖车名义、承包合伙名义从朋友那里骗取11万,现在公安局准备以诈骗刑事案件提交检察院,我就想咨询下,作为受害人,我们需要增加民事案件一起提交检察院么?需要怎么做?刑事案件判刑后,这些被骗的钱还能要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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