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入职时签订的是深圳劳务派遣合同并缴纳深圳社保,18年集团成立了一个新的直营品牌并以此为名成立了
更新时间:2019-11-03 21: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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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入职时签订的是深圳劳务派遣合同并缴纳深圳社保,15年转回沈阳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沈阳属地社保,18年集团成立了一个新的直营品牌并以此为名成立了分公司注册了营业执照,经双方协商内部调动到了新的分公司工作,从新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社保也转移到了新公司名下,19年10月新公司解体需要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在任职期间签订的三家公司属于集团内部调动,实际劳动地点都是同一个位置,公司内部人资系统也显示工龄为7年多,可是期间毕竟签订了三份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如果谈理赔应该得到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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