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4个子女,签订遗嘱,由她继承老人房产。不通知其他子女,相关证据'已经收集齐全。
更新时间:2019-10-06 14: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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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老人4个子女,3人在国外。 老人有两次病史,腰椎骨裂,子宫癌切除。
术后,恢复正常,但仍需坚持服药。 2016--2018 年 住敬老院。期间一直坚持服药,病情稳定。 2018年,二女儿回国照顾母亲。二月转到康复中心,在我们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遗嘱,由她继承老人房产。
4月 康复中心检查出母亲身体有肿块,通知二女儿需要转院治疗,但二女儿
拒绝转院,同时隐瞒母亲病情,不通知其他子女,导致母亲很快病逝。相关证据'已经收集齐全。
请问 可以追究 二女儿神马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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