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了女方43000的彩礼,然后跟女方同居了一段时间,女方以同居过为理由,请问我可以起诉吗?

更新时间:2019-09-24 00:11:56 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给了女方43000的彩礼,然后跟女方同居了一段时间,但后面两人分手了,女方以同居过为理由,不肯退还彩礼钱,请问我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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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彩红
    服务地区:广东-东莞
    没结婚可以要求退彩礼。
    2019.09.24 20: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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