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精简为由辞退员工,请问这些作为证据走哪种途径方便?
更新时间:2019-09-03 02: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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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公司以精简为由辞退员工,劳动合同上工资远低于实际工资,事先约定每月发六成工资,年底补齐余下四成。去年工资正常发放,今年要裁员,人力谈只补一个月工资加半个月年假工资且以实际工资六成为标准。约定年底发放的四成工资今年共八个月约8万元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拒绝发放。去年工资卡有工资发放记录,人力约谈有录音。请问这些作为证据是否充足?公司在上海工作性质为外派本人不在上海居住,走哪种途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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