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医院的治疗费用大概花费了3000多元,我想问下这次事故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应该承担责任吗,我要怎么维
更新时间:2019-08-22 01: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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庹律师,您好,我老婆8.21号下午2.50点左右在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做了电子阴道镜检查,检查完后15分钟内出现急性药物过敏,一度出现危急情况,在深圳妇幼保健院短暂抢救中,脱离了生命危险,医院然后马上安排转到了深圳市北大医院急救室进行监护及后续治疗,目前我老婆好转了,还在医院监测,两个医院的治疗费用大概花费了3000多元,还未出院,我想问下这次事故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应该承担责任吗,我要怎么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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