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分包签订3方施工合同,因指定分包不配合结算,如今质保期已到,是否可以不支付指定分包质保金
更新时间:2019-08-18 16: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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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与业主、指定分包签订3方施工合同,业主与指定分包已完成结算,并签订3方质保协议及3方结算增补协议,其协议中明确总包收到质保金7个工作日无条件支付指定分包,但指定分包与总包的两方结算未完成,因指定分包不配合结算,如今质保期已到,质保金已支付总包,总包是否可以不支付指定分包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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