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从加入公司起计算,当年可休年假天数于次年年假休假时长以请问这样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8-13 10: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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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今年8月初突然下发了关于考勤制度的修改,内容如下:“员工从加入公司起计算, 员工入司满一年后方可休年 休 假,当年可休上一年度
年休假 当年可休年假天数于次年 3 月底有效,因工作原因仍未能安排休假的以日薪100% 的形式兑现 年假休假时长以 2 小时为计算单位 。”按我们跟人事确认结果就是“不满一年的不能休当年年假,满一年的,必须在1-3月休上一年的年假。”请问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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