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给档案,他们的做法合理吗?我现在想提出辞职申请,一个月后走劳动仲裁,这样合适吗?
更新时间:2019-07-28 03: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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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学校教师,现被另一所学校拟录用。但原单位及教育局人事局不配合办理调档手续,还说如果走人就处理我,绝对不给档案,并拉入失信名单等等。他们的做法合理吗?他们17年发布过一个文件,说如果教师调出要在半年前打招呼申请。但这与劳动法规定的一个月不符。我现在想提出辞职申请,一个月后走劳动仲裁,这样合适吗?在这一个月内我坚持原单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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