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有一个户籍所在地是湖南东安县芦洪市镇的人是我同事,他2018年1月在广东东莞市借了我的钱5万
更新时间:2019-03-13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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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有一个户籍所在地是湖南东安县芦洪市镇的人是我同事,他2018年1月在广东东莞市借了我的钱5万人民币,约定2018年底还钱给我。 然而借到我钱后就从我们工厂离职走了, 现在联系不上他本人。 我有他给我手写的借据,有微信谈借款的信息记录,有银行转账到他的账户的记录, 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请问可以帮我代理在他的户籍所在地起诉他吗? 如果可以,需要什么程序? 律师费用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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