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权利主张拆迁赔偿款,根据上海公租房管理条例来说,按理说也不能享受拆迁补偿款,这种情况有机会争取
更新时间:2019-03-08 00:27:34
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外公在上海黄浦区有一处公租房,之前公租房的承租人是我外公的配偶(两人均为再婚),当时我外公的配偶将她的亲戚(侄子)户口挂在那个房子名下,实际上未在本房子内居住过,十年前那个老太太已经过世,我外公也于三年前过世,我父母为了照顾外公也在上海此房屋继续居住,现在此处房屋面临拆迁,不知道我方是否有权利主张拆迁赔偿款,据了解,那个老太太的侄子在上海已有几处私有房产,根据上海公租房管理条例来说,她侄子虽然有户口在内,但是实际未在此房子内居住过,且还有私有房产,按理说也不能享受拆迁补偿款,我父母虽然没有在上海常住户籍,且无社保,但是按照我外公是法定继续承租人的话应该能享有一定的拆迁补偿,请问下律师,这种情况有机会争取到补偿款吗?恳请帮助我们主张权利!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