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缴纳了总房款279万元当中的249万元(其中81万是按揭贷款)我认为违约金过高,法院一般会如何
更新时间:2019-03-03 00: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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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已经缴纳了总房款279万元当中的249万元(其中81万是按揭贷款)还剩余30万元逾期124天未交,期间向开发商沟通,愿意给未交房款每天万分五作为补偿,但开发商发律师函,要按购房协议书规定除了交万分五的滞纳金,还要交总房款20%作为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我认为违约金过高,鉴于我已经给了249万的房款,法院一般会如何判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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