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5日在贵阳银河世纪城.交了2万元订金.签订【认购协议书】和【特殊申清单】.约定待房屋
更新时间:2019-02-20 14: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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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2016年9月25日在贵阳银河世纪城.交了2万元订金.签订【认购协议书】和【特殊申清单】.约定待房屋內墙隔好后【当时房屋只有框架做好】于2017.4.31.前交付全款购房.我一直与该售楼部的一位吕【李】姓女销售员有微信和信息联系.问她有否把房屋内墙隔好.隔好我去交钱.一直到2017.8.8.日.回我信息‘正在做.沒做完’.【信息有保存】.到2017.10份再与她联系时.说巳经转卖他人.【房屋转卖前对方无一人有任何方式与我联系过】.
我在广东省珠海市拿有关的合同与双方联糸资料己咨询过律师.法院应该支持诉讼请求【1.双倍返还订金.2.评估当前房屋当前价值与购买时价值的差价.要求对方补偿.】在广东省这样成功胜诉案例很多.
欲请一位律师代理该案件.若您能代理最好.若您戓因繁忙.无法代理.希望能荐有能之同行者代理.
联系电话;13928073138 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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