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设有会所,是当时地产销售时的承诺已经使用5年,会所副楼是物业用房,小区泳池经会所进入。合同约
更新时间:2018-12-02 07: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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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们小区设有会所,是当时地产销售时的承诺已经使用5年,会所副楼是物业用房,小区泳池经会所进入。合同约定产权、使用权、经营权归开发商所有。无约定会所的经营项目。房产:使用性质为商业用房。现会所出售被改为大型肉菜超市(约有300个摊位),请问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吗?业主应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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