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无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及内容,无个人份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
更新时间:2018-08-26 15: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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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7月24日我司与我签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协商解除,有文本有我个人签名。协商解除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到8月24日公司又说是过失性解除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过失性解除7月24日当天并没有文本,也不知情。现在,协商解除文本我有签名,但个人份公司至今未给,过失性解除合同,事件当日根本是没影的事。现投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不合法,无工会审核,通过程序。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无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及内容,无个人份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请劳动监察的同志去公司现场核实,验证解除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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