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方面的咨询
更新时间:2018-08-20 13: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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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一、该房屋的由来:
1991年至1998年9月我父母共同住的军队给离休干部分配的楼房;
1998年9月我母亲病故;当年12月我父亲娶了后老婆;
2000年房改时我父亲从与我母亲共积累的积蓄中支出9千多元购买了此房屋,并把房屋登记在他个人的名下;同年父亲的后老婆也出资购买了她前丈夫留下的军队分配的楼房;
2004年6月25日我父亲病故后的第二天,他的后老婆突然拿出我父亲于2000年4月14日立的遗嘱:其中一个内容是“把房改房中屋属于我父亲的部分全部遗留给二婚老婆”
二、请求王娜律师解答的内容:
(一)军队分给我父母住的干休所的房屋中有没有我母亲的份额?
我母亲去世后我父亲用与原配共同的积蓄购买的房改房中有没有我母亲的份额?
(二)遗嘱未处理的财产,也就是在这个房屋中我母亲的份额,可否依据法定继承分配?我作为我父亲的独生子,是否算第一顺位继承人?可否提出申请分配该房屋中的产权份额?现在提出申请法院能否受理?
(三)如果我父亲的后老婆办理房屋更名手续,是否有我签字才能办理?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非常感激您 2018 8 20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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