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居间中介服务费有买方支付,经三方同意签的补充协议和文书与居间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我该不该给?
更新时间:2018-06-24 15: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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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惠律师,我有一套房子,通过中介联系卖给了买房人,在操作过程中我卖家、买家、中介三方共同签署了居间协议,约定居间中介服务费有买方支付,经三方同意签的补充协议和文书与居间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且买方以按房子的交易总价的2%付给中介机构。可是中介又瞒着买家叫我单独给他中介再写一个委托书,内容是:我委托中介卖房,售房成功,愿付房屋交易总价的2.5%服务费用。
这个委托书只有我卖方签了字,买方和中介都没签字。现在中介向我要中间服务费,请问,我该不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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