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过了这几天不交钱领钥匙就把钥匙送到破产重组办公室。是不是就进去破产清算,这房子就不属于我了吗?

更新时间:2018-06-12 09:36:33 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贷款买的房,交房贷3年了。2年间施工断断续续,去年开发商进行了破产重组与清算。之后让业主兑钱继续剩下的工程。前几天又说业主兑钱算公益债,提交法院证明。让每户兑18200领房子钥匙,房子在兑完钱的一个月后交房。说过了这几天不交钱领钥匙就把钥匙送到破产重组办公室。我想问这个公益债是什么,还有,钥匙送到破产重组办公室是不是就进去破产清算,这房子就不属于我了吗?那我交的首付和贷款又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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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甜
    服务地区:浙江-杭州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2018.06.15 09: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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