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当时离婚协议上未写明房屋分配问题,如何证明房屋和她无关或者他如何证明房屋和他有关?是否可以申请银
更新时间:2018-05-10 07: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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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婚后一年我父母用我的名义出资买了一套房(出资银行流水有部分找不到了),当时钱不够女方父母借给了一半左右(现金借款,无借条),半年后房屋还没下来时我们离婚,并于离婚当天以转账形式还清所有款项,由于当时离婚协议上未写明房屋分配问题,现双方均已再婚,房产证下来后需要女方协助确权,现在女方提出要房屋增值的一半金额
问题1,要求是否合理?如何证明房屋和她无关或者他如何证明房屋和他有关?
问题2,诉讼按照此种情况,我是否能够胜诉,或者判决结果预计什么样?
问题3,由于我父母当时存款银行没有连网,有几次取款流水未调出,开庭时法院是否可以申请银行配合查找?
对方父母借的钱没有证据,但有我给他转款的证明,这种情况我父母购房所付款项流水不全是否有优势?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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