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我们干与应聘岗位不相关的工作,强制出差,变相离职,可以申请仲裁吗?
更新时间:2017-02-26 10: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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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们进公司面的是技术岗,合同签的试用期6个月,去年年底公司想增加自己产品的销量,借体验为由,让我们公司的技术人员去线下干了半个月销售(非自愿),今年年初一来,又让我们去干销售(强制性),而且无故裁了10个员工,之前没有任何通知,没有转正的员工没有拿到一分钱赔偿,现在又逼我们(10余人)去公司总部支援项目(异地,大部分员工都有家室),支援没说什么时候回来,最少两周,最长不定,不去的算旷工,想让我们自动离职,请问我们现在可以去劳动局申请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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