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赔偿咨询
更新时间:2017-02-19 12: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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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去年八月份,我为了买别人一所房,卖了两所自己原来的房产,当时约定等对方房产满两年后办理过户(税少一点),但现在对方可能觉得他的房升值了,不想卖给我,找借口说他侄子欠债,拿他的房产做抵押了,不能卖给我了。我们去年签合同时约定如果反悔,需要赔偿房价10%,若有其他损失也可以要求赔偿。
请问
1.我卖出去的两所房从去年到现在的升值部分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2.在有约定的情况下,对方是按房价10%赔偿(外加我们提前买的各类家具家电),还是赔偿双倍定金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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