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2000年离婚,1998年在婚姻存续期间前夫隐瞒购置一套房。因为当时他创业阶段,收入情况我并
更新时间:2017-02-15 22: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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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与前夫2000年离婚,1998年在婚姻存续期间前夫隐瞒购置一套房。因为当时他创业阶段,收入情况我并不是十分清楚,也没有去多想。直至离婚这么多年后,就在去年前夫找到我,让我帮忙去房屋产权处签字(想要把房子过户给别人),我才知道他在婚姻存续期间曾购房。
购房合同98年签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前夫却一口咬定这房子不是他的,是他朋友夏某某的。
2016夏某某到法院起诉,通过查询房产处备案的所有资料,房证都是我前夫签字。他说是夏某某的,但是两人无任何书面协议证明。尽管如此法院一审过程中还是判给了夏某某。
我现在已在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想咨询下一步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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