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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2-15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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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您好。
几个问题向您请教
1.公证处不认可的继承遗嘱,如果走法律程序是否就可以认可?
2.八年前兄弟之间曾签署过一份协议,大致内容忘记了,似乎是承认老人的遗嘱真实有效,并同意放弃继承。这份协议到今天在法庭是有效吗?但里面有个问题,同意放弃,是因为不清楚遗嘱父亲个人所立,代表不了母亲,以为有这份遗嘱就得全部放弃了,所以签字。后来法律咨询才清楚父亲只能处理他的那部分,母亲的部分子女还是可以均分的。这样情况下,协议不符合真实情况,是否可以反悔不认可?
3.家中一兄弟走遗嘱继承,提前继承了父母一套房产,现在这套还有他的份额吗?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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