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银川打工的外省工人,2015年十月份在永宁李俊镇汉唐福邸小区骑轻便摩托被本地的小汽车以八十
更新时间:2017-02-03 22: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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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在银川打工的外省工人,2015年十月份在永宁李俊镇汉唐福邸小区骑轻便摩托被本地的小汽车以八十三迈的速度撞了,小腿粉碎性骨折,脊柱骨折,盆骨,跟骨骨折,在附属医院治疗两月出院,出院费用二十三万,对方出十二万`,交警判双方一人一半责任,出院后,回老家休养至今,小腿还没长好,因走路不便,一直未来银川处理,因三年不能工作,还有二次手术,我这种情况,想请教律师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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