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抱歉张律师,再次打搅,忘记请教了,请问我是2017年1月17日收到法院传票,但是传票上的日期是1
更新时间:2017-02-02 19: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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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抱歉张律师,再次打搅,忘记请教了,请问我是2017年1月17日收到法院传票,但是传票上的日期是11日的,我是被告,通知我2月21日开庭,,答辩书我要在15日内必须交给法院吗?从哪个日子起算15天?可否当庭提交答辩书和证据,是否对我有不利影响?,有没有必要再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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