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

更新时间:2017-01-31 10:02:18 人浏览
问题描述:
1月25日早上6:52分,我父亲驾驶我老公的车辆,副驾驶乘坐高红涛。从曲靖方向恩洪方向行驶到越州南盘江大桥K14+650M处,所驾驶车辆前部与由北向南横穿道路三位行人相撞,造成两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现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还未出来,现需咨询以下几个问题:1.保险是否需要等待案件结案(就是除死者外,伤者出院后)才赔付,不能提前赔付。2.如果是协商赔付两位死者家属赔付金额大约会是多少,都是农村户口,全在60岁以上。3.协商赔付后,伤者给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书面报告,是否就可以免除追纠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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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雷平
    服务地区:云南-昆明
    1、每人全额赔大概40万元左右,保险公司可先垫付强制险部份10000元;2、协商先赔,可取得《谅解书》,但并非一定不追究刑事责任。3、以上两点均因个案情形不同而可能有所不同。
    2017.01.31 10: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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