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台湾人诉讼离婚流程,急急急!

更新时间:2017-01-19 14:48:16 人浏览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好,我上海人中国国籍,老公台湾人,在东京留学的时候认识的他并且在东京登记结婚。2015年3月11日开始分居,同年4月委托律师在东京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017年1月17日日本这边判决书下来,判我败诉驳回离婚要求。从分居开始到现在没有见过面和联系,2016年男的逃回台湾。我和台湾人之间无子女,名下也无财产没有经济纠纷。我现在就是想要跟他解除婚姻关系,所以决定回上海继续上诉。以下是我的问题 1.日本的判决书上有写明分居时间,请问这个在我做好双认证之后向上海法院提出时是否可以作为分居2年的证据吗? 2.在上海这个离婚诉讼需要多少时间?可以走简易流程吗? 3.如果台湾人不出庭的话,会判离吗? 4.判离婚的成功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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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波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你好,你在日本的判决可以做为分居两年的证据,如果男方不接收传票的话,有可能会公告送达。不会走简易程序,男方不出庭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如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致电于我。
    2017.01.21 10: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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