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居间协议
更新时间:2017-01-16 21: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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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请问尊敬的律师:昨天晚上我在中介公司与买方签了《房地产居间协议》,上面有我的姓名,身份证号,中介还复印身份证了;内容有价格,房屋坐落,协议上5万元意向金转为定金我也未收,买方也未给中介,而且协议最后的授权中介保管这5万元的委托书也是空白,我也未签。协议上还有交付时间等好多栏空白处都未填写;协议最后的签名我签了,但下面日期空白处双方都未写,而且只有我一个人签,我爱人未签也无委托授权,但是协议上已打印好的有一条:签字人能代表所有共有产权人。。中介还拿了一张空白的A4纸写了补充协议(但在我要求下在此补充协议二个字后加写意向两个字),补充协议上只写了甲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所卖房屋坐落,交易价格,在后天付30万,甲乙双方签名和日期,并都按了手印。协议和补充协议(意向)写的价格相差30万。请问律师,我今天告诉他们不卖了,那么此居间协议有效吗,中介说我要负法律责任。我觉得我未收5万元,且也未授权中介保管,我爱人也未签字,我不应负任何责任啊。烦,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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