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头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中午去酒店拿车,在停车场倒车时和骑电动车的发生轻微刮擦,在扶骑车人时,对方
更新时间:2017-01-11 01: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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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头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中午去酒店拿车,在停车场倒车时和骑电动车的发生轻微刮擦,在扶骑车人时,对方闻到我有酒味报警,酒精检测含量121没有造成人员车辆损伤,给骑电动车人进行了全身检查,付检查费3500元,又给了3000元,签了和解协议,请问可以申请检查院免诉吗?如果检察院公诉,法院会咋判,我是学校教师,对我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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