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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龙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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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才能去起诉追回欠款?
更新时间:2013-03-14 12:06:51
人浏览
问题描述:
别人欠了我3万块钱,条子上约定是2012年4月份1号还款,他从2012年的4月到现在陆陆续续有给1万来块,但是现在都拖着不给,我现在能不能起诉他要求追讨剩余的欠款?法定有保护利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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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龙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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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006-2368
你好,建议起诉,利息不超过银行贷款利率四倍可以受保护。
2013.03.15 15: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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