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和让律师亲办案例
法律面前,什么身份都无法成为你的保护伞
来源:金和让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12
浏览量:62

案情概括

“都认识我,知道吗?”


“你知道我是干嘛的?”


“你是不是要打架?”


4月5日,江苏南通,

一男子带孕妇去做产检,

在路口直行遇到一辆右转的保时捷,

男子没有让行,

结果保时捷车主一直紧追男子,

不停别男子的车,

最后直接在路上别停男子,

还理直气壮地放狠话。


南通交警支队已关注到此事,

视频中的保时捷已涉嫌危险驾驶,

这件事不是光双方和解

就能处理完的,

他们会对涉事车主追责并进行处罚。


保时捷车主多次恶意别车


网传行车记录视频显示,4月5日下午1时许,一辆红色汽车在马路上正常行驶,一辆银色保时捷汽车突然从小路驶入主干道,红色汽车没有避让。


随后,保时捷车并多次恶意别车,红色汽车被逼停后,双方起了争执。


保时捷车主叫嚷:“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都认识我,知道吧!”


红色汽车的车主说道:“我不管你干什么的,我车里有孕妇。你怎么开(车)的?我是不是在让你?”


保时捷车主放狠话:“你是不是要打架还是要干嘛?”



已涉嫌危险驾驶


6日,某短视频平台上,一个公司账号发布道歉声明称,他是视频中的车(保时捷)的驾驶员,事情发生时他应该靠边停车,不应该继续向前行驶与对方纠缠。


现在导致了这么严重的结果,他已经深刻地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后面他们双方到了派出所,已达成和解,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7日上午,南通市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到此事,视频上这种开车方式已经涉嫌危险驾驶了,并且违反交通法规。


这件事不是光双方和解就能处理完的,这个声明不一定真实。因为南通现在封闭管理,等解封后辖区大队会对涉事车主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随着城市车辆不断增多,

驾车引发的情绪冲突越来越多,

严重的甚至造成车祸、致人死亡。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珍爱自己的生命,

也尊重他人的安全。

你以为只是一次别车斗气,

很可能就会酿成惨剧。


更何况,

无论你是做什么的、开什么车,

都不是

无视交通法规、好勇斗狠的理由。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是万幸,

一旦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

只会追悔莫及!

以上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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