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元律师
陈新元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继承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公司企业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征地拆迁 建筑工程 损害赔偿 医疗纠纷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88-4511-5771

接听时间:09:00:00-19: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哈尔滨律师 > 南岗区律师 > 陈新元律师 > 律师文集

打官司怎么找证据之四,一文说透劳动仲裁举证方法

作者:陈新元  更新时间 : 2022-04-08  浏览量:233

劳动纠纷,一般是指劳动关系各方因劳动关系所引发的纠纷,这种纠纷最典型的表现形式就是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可将其分为六类。 比如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内容、履行劳动合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存在争议,辞职、开除等导致的纠纷,因加班、休假、保险、工作条件等引发的问题,因工资、工伤、补偿或赔偿引起的纠纷等等,都属于劳动纠纷的范畴之内。

那么作为劳动关系的各方,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面对劳动纠纷尤其是已经进入到劳动总裁程序的纠纷时,应当如何进行举证呢?


首先,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以下事实的举证责任倒置,由用人单位提交。

(一)是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包括除名、辞退、辞职和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也包括擅自离职的事实,一般来说也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的依据和标准。包括劳动者入职时间。

(三)工资表。

(四)对员工作出处罚,且处罚已经送达的事实。

(五)员工旷工的事实。

(六)撤销对员工的处罚或是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

(七)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事实以及损失数额。

(八)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九)其他需要由用人单位举证的事实。


其次,除了以上内容外,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的不同,纠纷双方可以选择按照下面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来进行举证,以期达到将诉讼或仲裁导向有利于自己的的走向。


1、双方的身份信息证明。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2、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聘用、雇佣的合同,

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考虑从以下几点来进行证明: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性劳动报酬;(4)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组织体系中从事劳动,而不是从事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5)劳动者无权将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6)生产资料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7)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是继续性的而不是一次性的;(8)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指南》)

4、因开除、除名、辞退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的举证的内容: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以及通知等。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及其合法性证明。

(3)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5、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1)提供劳动起止日期的证明,如打卡记录等;

(2)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6、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国: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等。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工伤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等。

7、其他根据案情需要提交的必要证据。

实践中每个具体个案的案情都是千变万化的。根据个案的不同灵活采取应对策略,是每个办案律师的基本功,个案的举证策略就无法在这里一一列举了。一般而言按照以上的方法举证已经可以应对大多数的情况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以上内容由陈新元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新元律师咨询。

陈新元律师 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继承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公司企业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征地拆迁 建筑工程 损害赔偿 医疗纠纷

手  机:188-4511-5771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9:00:00-19:00:00)

业务领域
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继承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公司企业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征地拆迁 建筑工程 损害赔偿 医疗纠纷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