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歆律师亲办案例
房产交易税费可以刷信用卡吗
来源:陆歆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06
浏览量:1667

  一般只要税费收费部门开通了银联支付都支持信用卡付费。在过去,买卖活动一般通过现金方式进行。随着社会的发展,渐渐出现了信用卡和网银。现在支付宝、微信已经成了人们日常离不开的支付方式。

  一、房产交易税费可以刷信用卡吗

  一手房屋交易:

  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

  物业管理费: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二手房房屋交易:

  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

  房本不满五年,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目前我国改善性需求量还很大,如何减少政策影响呢?秦虹表示,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实际上对改善性需求有一定的优惠,应继续坚持执行,切实达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目的。

  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万分之十的印花税。

  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

  二、最新房屋交易的税费

  1、契税: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百分之三。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注意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减半征收,现行规定90平米以下的房屋的暂时征收百分之一。买方缴纳。

  2、印花税:成加价或指导价的千分之一。现行规定暂时减免不予征收。买卖双方各支付一半。

  3、个人所得税:差额的百分之二十。个人出售住房可以选择以成交价或指导价的百分之一执行。卖方缴纳。

  4、营业税:成交价或指导价的百分之五。现行规定暂时按照差额征收。个人出售自住满两年住房的免征营业税。卖方缴纳。

  5、副食品调控基金、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城市建设维护费。这四类费用依附于营业税产生,不会很多,为了方便计算可以直接算成是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千分之五。卖方缴纳。

  6、土地增值税: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百分之一点二。现行规定免征。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交易登记费:80元每套。买方缴纳。房屋转移登记费:6元每平米。买卖各半。国土管理部门:按照当地规定缴纳。如果卖方是净收则这些费用都由买方承担的,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约定由谁支付则应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你在申报税收的时候可以降低交易价格,但是不要低于成都政府的指导价申报。估计现在成都政府指导价在1600元每平米左右。

  三、房屋买卖税费由谁进行承担?

  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本文从买方、卖方两个角度进行税费缴纳详情分析:

  1、卖方(出卖人)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及比例

  ①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额的20%。

  个人所得税缴纳规定:如果同时满足家庭少有住宅、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纳税人在地税系统中未能查询到原值,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购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②营业税

  营业税税率:交易总额的5%。

  营业税缴纳规定:

  (1)满两年的住宅,免征营业税;

  (2)未满两年的住宅,营业税=销售价格x5%。

  ③土地增值税(部分房屋)

  土地增值税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税额=增值额x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税额=增值额x40%-扣除项目金额x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税额=增值额x50%-扣除项目金额x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税额=增值额x60%-扣除项目金额x35%。

  注:若土地增值额小于0,就可以免交,否则税率就要按30%计算;另外,如果房龄满三年土地增值税减半,满五年免征。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土地增值额=合同销售价-扣除项目金额(其中扣除项目金额=上手价格 上手契税 上手印花税 交易手续费 营业税)。

  缴纳条件: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时候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以上内容由陆歆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陆歆律师咨询。
陆歆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0943好评数71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25楼
137-1454-4898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陆歆
  • 执业律所: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10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深圳
  • 咨询电话:
    137-1454-4898
  • 地  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2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