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孩子属于几胎
作者:赵勇 更新时间 : 2022-03-25 浏览量:276
通常再婚的人都会涉及到小孩子的问题,对于再婚家庭,婚后若是生育子女,应属于几胎,这是很多再婚家庭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再婚孩子属于几胎?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再婚孩子属于几胎
在计划生育政策上,作为再婚家庭,生育子女数都是累计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上都没有明确“算几胎”,只要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就行。对于再婚家庭,如果在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的,再婚后仍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二、再婚夫妻又离婚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是,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是,受继父或继母长期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离婚而自然解除;只有在继父或继母或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解除。
(二)尽管继母(父)与生父(母)离婚,婚姻关系消失,但继父母与继子女等人之间已经形成的扶养关系不能消失。从民法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来说,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在继父母与生父母婚姻关系解除后,仍相互享有继承权。且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三、再婚后继子女能随继父落户口吗
(一)般来说,继子女可因生父母成立新的婚姻关系,随生父母和继父母登记到同一户口簿。但落户还需符合各地户籍管理制度的规定,具体能否落户到继父户口所在地,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户籍管理制度决定。
法律依据:
1、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2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
2、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由其生父母抚养。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再婚孩子属于几胎的相关知识,总之,生育子女数都是累计的,法律对于再婚后生育的孩子属于几胎,也没有作明确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