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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法定不起诉的情形
来源:孙志远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23
浏览量:117

刑事案件一般符合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就会立案处理,但是并不是每一个案件在立案之后都可以会起诉到法院,追诉标准法律也有作出明确规定。那么您知道刑事案件法定不起诉的情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法定不起诉的情形

  法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法定不起诉有以下六种情形:

  (一)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分为了酌定不起诉条件和法定不起诉条件,这些其实都是由法律事先作出规定的。而在这方面其实并不会针对实际的某个罪名,《刑法》中规定的所有罪名都是适用的,在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情况下,自然检察院往往也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有刑事案件酌定不起诉条件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内容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三、刑事案件不起诉是否就不构成犯罪

  不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刑事案件法定不起诉的情形的相关法律知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综上所述,法定不起诉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欢迎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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