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律师亲办案例
一起强奸案成功辩护
来源:李政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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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该罪是一种行为犯。强奸罪也是《刑法》重点打击的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该罪刑罚的起刑点就是三年以上,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强奸罪通常情形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但该罪有一种特殊情形,就是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这是一个很大的坑,由于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导致青少年群体的早熟,不少恋爱中的青少年由此被控有罪而坐牢。

    湖北的张某今年17岁,2021年10月,初中毕业赋闲在家的张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一位名叫“小花”的小女生,两人一聊如故不到一周就确定了恋爱关系,经“小花”的再三邀请,张某不远千里赶到河南去见网友,张某和“小花”见面后,二人干柴烈火见了二次面就发生了关系,第一次完事后“小花”出于关心,还给了张某300元生活费。第二天“小花”又跑到张某居住的旅馆内共渡春宵,不想“好事”刚开始,就听到楼下“小花”母亲的喊声,“小花”赶忙起身穿衣下楼,“小花”母亲看见自己的女儿衣衫不整的跑下楼,就上得楼来抓住了张某,上去就是两个大耳光,然后将其扭送到派出所。经审讯张某对和“小花”二次发生关系的事供认不讳,“小花”经查只有13岁,张某涉嫌强奸随即被刑事拘留。

      我在代理此案后,第一时间会见并了解了案情,并和办案民警取得了联系,并在民警的帮助下根据张某的描述找到“小花”的父母,平息对方情绪、协商赔偿谅解事宜,虽然最终因各种原因当时未能签署《刑事谅解协议》,但初步化解了双方的积怨,为最终取得谅解打下的基础。案件起诉到检察院阶段后,在继续争取受害人父母谅解的同时,重点做好量刑辩护,最终检察院依据情节采纳律师的建议,对张某作出了较低的量刑建议,为下一步的庭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庭审阶段,在案件事实上我把辩护的重点放在张某系未成年人,受害人的过错、非暴力、取得谅解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辩护;在法律适用上着重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相关规定进行辩护,最终法庭采纳了律师的大部分辩护观点,张某被在法定刑以下判处了刑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案中小张因为不懂法,导致年纪轻轻因为谈个恋爱就有了强奸犯罪记录,这将导致他一生的生活和工作都会有一定的不良影响,同时一年多刑期也给小张家庭造成巨大的创伤,事件教训可谓深刻。依法治国是我们的基本国策,法律已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同居、恋爱同样要懂法、守法,否则就可能会因为自己一时疏忽而身陷牢狱,到时就悔之晚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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