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楼房烂尾了,开发商交不了房,银行贷款还要不要还?”
一般来说,都是要继续还贷款的。因为买房合同和贷款合同是两个分开的合同。贷款合同是买家和银行签的,自然由买家来还。可是贷款放款却是银行直接打给开发商账户,买家房子没拿到,还要还款,买家怎么办?
近日,浙江省某中级法院做了一个典型判决,法院认为,根据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银行)和买受人。这种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
以上是龚律师的分享,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