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乐维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诉讼中认定“第三者”的证据
来源:曹乐维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09
浏览量:161

       对于离婚案件,离婚的原因很多都是有婚外情。但是在诉讼中当事人为了争取权益必须得提出有“第三者”的关键证据,但是很多当事人忽略的关键证据的收集,很多人收集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据,这类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小不能充分证明“第三者”的存在。就比如说双方的通话记录,短信往来、在一起的合照、还有一些单方面的言辞证据,这些证据一般在庭审中被采用的概率比较小。


       想要为自己争取权益,有效的关键性证据是必不可少的。下面列举了法院能取信的五类关键证据:

    1.被发现后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保证书”、“道歉书”等书面悔改性证据。

  2.如果是嫖娼等违法行为,通常会有警察介入,会有笔录等书面证据。

  3.单位同事有时会了解其生活作风,会有一些证明。

  4.双方往来的信件、亲昵信息的聊天记录,这些证据可以先公证再提交法院。

  5通过拍照摄像捉奸在床,注意不能侵犯他人隐私权。


     在婚姻诉讼中,这类证据的搜集是很重要的,能直接决定财产的分配情况,当事人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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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曹乐维
  • 执业律所: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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