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都会问我,“汪律师,离婚时如何才能将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小?”
诚然,离婚肯定是会对孩子造成伤害的,如果处理不好,会严重影响孩子的成长,让他在成长过程中感到内疚、恐惧、羞耻、孤独。但如何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呢?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给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主动给孩子解释离婚的原因
父母可以用简单的语言去给孩子说明离婚的原因,让孩子明白离婚后父母都能够去追求更好的生活。另外,也要告诉孩子,离婚与他无关,不是他的错,这是因为部分孩子会认为,父母离婚和自己有关,比如自己调皮捣蛋、成绩不好等等。
二、夫妻之间的恩怨,不要牵扯到孩子身上
在我办理的离婚案件中,大量的当事人会在孩子面前诋毁对方,贬低对方,将对方骂得一文不值。这样做心里确实爽了,气也出了。然而却不知这会在孩子心中留下伤痕、留下恐惧。个人认为,不管如何憎恨对方、厌恶对方,在孩子面前还是要相互尊敬,用平和的心态面对彼此。
三、彼此建立新的关系,共同抚养好孩子
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离婚之后父母需要建立新的关系共同抚养孩子,夫妻通常难以回到朋友关系,因此不妨变成商业伙伴互相合作,给对方应有的礼貌尊重与界限。”
大家不妨按照这种观点尝试一下,变换的看待彼此离婚后的关系,转移走负面的情绪,以便能够将孩子健康的抚养长大。
四、探望权设置不要过于自私
很多获得抚养权的离婚当事人在设置抚养权条款,恨不得对方不要见孩子,一个月只给对方探望一两次,每次只给一两个小时,还一直在旁边盯着。殊不知这样的做法会严重影响孩子的成长。
作为婚姻律师,我的意见是探望权的设置可以适当放松,例如每周可以探望孩子,并可接走过夜,寒暑假期间、过年期间轮流在双方共同生活等等。
五、尽量维持孩子离婚前的生活环境
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中抚养权归属时,维持孩子离婚前的生活环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判定因素,法官通常会认为,不能因为父母离婚而严重的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因此,如果能够在离婚时尽量保持孩子的生活环境不变,将会降低离婚事宜对孩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