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静律师主页
郭晓静律师郭晓静律师
185-6816-5135
留言咨询
郭晓静律师亲办案例
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死刑立即执行有哪些情况?
来源:郭晓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2-02-16
浏览量:194

  死刑属于我国主刑之一,并且是最严厉的处罚。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而对于死刑立即执行的,则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就要执行死刑。那么2022死刑立即执行程序有哪些呢?死刑立即执行有哪些情况?

  在我国的死刑制度中,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这两种。一般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需要立即执行死刑,但是对于一些死刑犯罪分子是可以在法律的允许下进行缓期执行。

  一、死刑立即执行程序有哪些

  (一)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当遵循以下程序性规定: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2、原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4、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5、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6、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7、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8、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二)死刑执行监督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二、死刑立即执行有哪些情况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二审程序不同意判处死刑而改判为死缓的,则同时为核准程序,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再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以上内容由郭晓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郭晓静律师咨询。
郭晓静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2267好评数474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与体育场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航空城宜家酒店四楼
185-6816-5135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郭晓静
  • 执业律所: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3*********57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河南
  • 咨询电话:
    185-6816-5135
  •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与体育场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航空城宜家酒店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