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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碰瓷”无处遁形,听听律师怎么说
来源:魏兴宁律师
发布时间: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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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如何让“碰瓷”无处遁形?


“碰瓷”——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魏兴宁律师表示,近年来,“碰瓷”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有的通过“设局”制造或者捏造他人对其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来实施;有的通过自伤、造成同伙受伤或者利用自身原有损伤,诬告系被害人所致来实施;有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或者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手续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被害人害怕被查处的心理来实施;有的在“碰瓷”行为被识破后,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等。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败坏社会风气,且易滋生黑恶势力,依法惩治“碰瓷”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势在必行。

☆☆治安处罚—对实施“碰瓷”,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赔偿的碰瓷

实施“碰瓷”,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赔偿,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骗取保险金,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

实施“碰瓷”,捏造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以虚假诉讼罪定罪处罚。

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碰瓷

实施“碰瓷”,具有下列行为之一,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1.实施撕扯、推搡等轻微暴力或者围困、阻拦、跟踪、贴靠、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扣留财物等软暴力行为的;

2.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而利用被害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相要挟的;

3.以揭露现场掌握的当事人隐私相要挟的;4.扬言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实施侵害的。

三、当场劫取、窃取、夺取他人财物的碰瓷

实施“碰瓷”,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实施“碰瓷”,采取转移注意力、趁人不备等方式,窃取、夺取他人财物,分别以盗窃罪、抢夺罪定罪处罚。

四、故意造成他人财物毁坏的碰瓷

实施“碰瓷”,故意造成他人财物毁坏,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五、对其他机动车进行追逐、冲撞、挤别、拦截或者突然加减速、急刹车等的碰瓷

实施“碰瓷”,驾驶机动车对其他机动车进行追逐、冲撞、挤别、拦截或者突然加减速、急刹车等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六、故意杀害、伤害他人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碰瓷

为实施“碰瓷”而故意杀害、伤害他人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七、索取财物,非法拘禁等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碰瓷

实施“碰瓷”,为索取财物,采取非法拘禁等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分别以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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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魏兴宁
  • 执业律所:
    甘肃开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20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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