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佳律所律师亲办案例
酒桌上可能负法律责任的情形
来源:京佳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2-02-07
浏览量:57

逢宴必酒,逢酒必劝,逢劝必猛

“我干了,你随意”

“怎么不喝?是不是看不起我”

“不能喝?太不给面子了吧 ”

这样的劝酒话你听过多少?

酒这东西喝了本身也没什么好处,

而劝酒却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承担法律责任的劝酒行为

1.强迫性劝酒

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驾未劝阻导致车祸等损害

明知饮酒者酒驾而酒友未加劝阻时。


实际上因为饮酒发生意外,所有参与人员被判赔的案例并不少见

真实案例

1.酒后坠崖身亡,酒友承担责任

林某和吴某是朋友。一年前的一天,林某在吴某家喝酒。当时夜已深,吴某打电话约朋友方某来接他和林某。随后,林某几人乘车出行,当行经一段山崖路时,林某下车方便时不慎滑落山崖掉进水里,溺水身亡。

事发后,林某家人要求吴某和方某承担死亡赔偿金等共计十余万元。

法院二审后,在法官调解下,方某和吴某与死者家属和解,共同给付死者家属赔偿款6万元。

2.醉酒身亡,同饮者赔偿

一家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陈某在某饭店设饭局,宴请周某、孟某等8人。周某不胜酒力酒醉不醒,次日早晨,周某被发现因酒精中毒死亡。

周某家人随后将该培训学校及参加饭局的7人全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周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定,周某作为成年人,对酒精中毒死亡负主要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的70%。组织饭局者陈某承担20%的责任,其余6名参与人共同承担剩余10%的责任,共计赔偿周某各项费用3.5万余元。

3.喜事变悲剧,主和客都要负责

一位老人办80寿宴,老人的三个儿子便邀请亲朋好友前来祝寿,可没想到,这喜事却变成了悲剧。

在中午的宴席上,一位49岁男子,因饮酒过量,下午3点多钟不治身亡。经过几方协商,现已经达成共识,80岁寿星的三个儿子每人出10万元,劝酒者出2万元,一共赔偿死者方32万元。

4.同学聚餐后死亡!27人全被判担责

2020年2月20日晚,张某根参加一年一度的初中同学聚会,因气氛热闹,他便多喝了些白酒,当日20时许,他独自驾车回家,21时14分许,发生车祸,张某根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张某根系醉酒后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但是在本案中,张某根与沈某等共28人聚餐,其中六人与张某根同桌,在张某根已达严重醉酒程度时,聚餐者放任其独自离开,于情于理对意外发生存在一定过错。

综合考虑,张某根的死亡原因,及共同聚餐者的过错程度,最终法院酌情判决被告沈某等六名同桌聚餐者,每人承担5250元的赔偿责任,其余二十一名共同聚餐者,每人承担3150元的赔偿责任。

法官表示,饮酒人处于醉酒的危险状态时,其他共饮人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这种义务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定义务。

来源: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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