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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买卖合同(深圳水贝黄金批发商定制范本模板)
来源:黄健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27
浏览量:815

黄金买卖合同

                  (该范本为深圳水贝市场批发商定制版)

                                          编号:

甲方:(深圳上游批发商)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微信号:

电子邮箱:

乙方:                          

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微信号:

电子邮箱:

鉴于:签约人以黄金珠宝首饰为主营业务,有贵金属及其制品的购销需求;若以预付定金方式定价卖出或买入贵金属且延期交货的,有交付全部订单货物或支付全款的履约能力。

正 文

为了规范黄金、铂金和钯金等贵金属及其制品实物(以下简称“货物”)买卖活动、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一)定义

1.电子订单,是乙方以电话、短信、微信或电邮等电子通讯方式向甲方下达的订单。

2.订单货值,是订单中货物市场价值的简称,货物现货实时市价与订单中货物重量两者相乘所得金额即为订单货值。

3.货物实时市价,是指深圳水贝珠宝市场货物现货实时行情,该价格是乙方自主下达订单预定价或确认订单预定价并认可的依据。

4.订单货值差额,是订单货物预定价格与货物实时市价之间的差额,

订单货值差额=|(货物实时市价-订单预定价格)|ⅹ未结价订单货物重量。

5.定金标准:乙方在下达预定价卖料的订单时,按【¥    】元/公斤货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定金。甲方有权按深圳水贝珠宝市场定金水平变动情况以相同方向调整定金标准。

(二)货物的品种、类型、数量、重量、成色和质量规格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乙方向甲方下达订单。

本合同项下业务往来(包括货物销售、回购、交货、支付与结算等)乙方授权下面指定人士执行;如果被授权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2日内告知甲方。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第二条 货物回购

(一)门店卖料

1.乙方将货物现场交付甲方:首先,乙方提交交付人授权证明、身份信息、货物来源凭证等;第二,交货后现场称重、检测成色并经双方确认;第三,甲方开具“检测单”与库管员交接,双方确认并在“检测单”上签字后,交付给库管员;最后,双方结算货款。

2.甲方检测乙方交付货物(包括破损性检测),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甲方标准,如果由此造成货物无法复原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邮寄卖料

乙方应保证货物的品种、规格和重量等应符合甲乙双方事先关于贵金属回收的约定,并如实如数填报;甲方安排专人负责签收并进行货物称重、检测成色等;如发现货物重量不足或者成色不符合订单约定的,双方进行友好交涉,争取达成一致处理意见;若协商无果的,甲方有权将货物退回乙方,乙方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交付的货物有质量问题(如成色不足),但乙方未事先告知或故意隐瞒瑕疵,若甲方事后检测出来的,则乙方应如数退还甲方已付款,并向甲方赔偿货物总价30%的违约金。

门店卖料和邮寄卖料的货款结算,乙方可选择(1)按交货时的现货实时市场价格结算,或(2)不定价卖料结算模式:乙方办理完交货手续后,甲方按交货时订单货值的90%预付货款,待乙方认为时机合适时再按通知结价时的金价结算货款;结价时,如果乙方多收的款应退还甲方,甲方少付的款应补给乙方。

(三)预订价卖货延期交收

乙方下达预定价卖料订单,并按约定标准支付订单定金,视为锁定订单价格成功。

1.定金补交规则

①为保证乙方履行其下达的订单,乙方应按约定的定金标准向甲方预付定金;甲方收到订单货物的定价定金,该订单方生效。

②除非**************乙方应予立即补齐。通知补定金并非甲方的义务,乙方应根据货物市场行情和自身履约能力,谨慎控制订单数量,并按约定标准及时、主动、足额补交定金。

2.订单结算规则

①如果货物实时市价高于****价格,则:*******。

②如果货物实时市价低于****,则:乙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货物销售

(一)乙方可以如下方式订购货物:

1. 现场购买货物;

2. 微信、短信或电话等电子订单方式订购货物。

乙方订单下达后若需修改的,应在下单后15分钟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给予变更;乙方未在订单下达后15分钟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的,甲方有权默认乙方对此订单无异议。

(二)货物交付、验收

1.在甲方处进行现场交货的:乙方指定授权代表到现场进行查验,双方对货物质量、成色、重量等无异议的,双方授权代表在货物出库清单签字确认后,甲方按照交付时的市场实时价格与乙方进行结算。。

2.乙方选择邮寄交付的: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后,甲方安排货物出库,按照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指定联系方式安排货运。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货物的毁损、灭失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或者第一承运人承担。

3.乙方应由专人负责签收,在签收时对货物包裹进行检查有无损坏并当场拆开包裹验收。若检查包裹有坏损、货物有缺少等情况的应当场向投递员反映并要求现场出具证明并立即告知甲方,由双方协调处置。

如对货物的质量、成色有异议的,乙方须在签收后3日内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同意提交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具体为深圳质检中心)对双方争议的样品进行检验,双方同意以该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最终检测结果,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在签收甲方邮寄的货物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货物验收合格;若后续因此发生争议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货款结算

    1.现货现结:乙方到甲方门店现场购货的,货款结算价格为提货时的货物实时市价,乙方应于接收货物的当日付清全部货款。

2.不定价买货:为防止乙方违约,乙方下订单时应按订单货物总价的90% 作为预付定金,乙方按货物实时市价支付货款,提货时不结价;待乙方通知结价时,甲方有权将乙方定金扣收延期费后,根据结价货款向乙方多退少补。

3.预定价买货:乙方下达预定价买入货物订单并按约定标准支付定金,视为锁定订单价格成功。乙方未即时提出交收期限的(相当于延期交收货物),须向甲方支付延期费。

(1)定金补交规则

①为保证乙方履行其下达的订单,乙方应按约定定金标准向甲方预付定金;甲方收到订单货物的定价定金,该订单方生效。

②除非货******,乙方所交定金*******,乙方应予立即补齐。当货物市场价格*****按约定标准及时、主动、足额补交定金。

(2)订单结算规则

①如果********,******支付给乙方。

②如果*****,则:*******给甲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订单货物总价的 30 %作为违约金,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剩余损失、承担甲方维权索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和证据保全费等):

1. 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延期费或手续费等费用的;

2. 支付货款或定金的资金为非法资金(包括上游交易非法、资金本身涉案或资金来源非法)或者交付的货物为非法货物的;

3. 造成甲方涉诉(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或者资产被查封的;

4. 损害甲方品牌形象或商业信誉的;

5. 提供主体材料、资质材料、授权材料、账户信息或经济能力证明等为虚假或造假的;

6. 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任意条款的约定。

(二)如果乙方不按约定及时足额补交定金款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将该订单按即时市价结价,解除本合同及有关订单,没收定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该订单所有损失,乙方放弃该订单所有权益。

第五条  合同终止、解除

(一)如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1.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主体资格注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2. 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订单无法继续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送达(可以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时生效:

1. 提供主体材料、资质材料、授权材料、账户信息或经济能力证明等为虚假、伪造的;

2. 未按本合同约定和订单价价支付相关费用(含两次以上不按甲方通知补定金);

3. 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行为;

4. 违反本合同及附件条款的。

第六条 免责声明

(一)  由于******;

(二)除非******,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风险提示与声明保证

(一)风险提示条款:

1.乙方应密切关注金价变化,理解延期交收货物的价格波动风险:

①定价卖出货物订单可能会因金价上涨产生损失;

②金价波动使定金不达约定标准,订单有提前结算解除而终止的风险。

如果*********,由此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2.货物市场价格波动受多种全球性的因素所影响,如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难以预计的剧烈价格波动可能导致乙方产生不能及时结算的风险。甲方并不能亦不会作出任何预测,以及保证损失限额,乙方自愿承担全部风险及其损失。

3.乙方应在甲方工作时间内*****与甲方进行货物买卖;在非工作时间段,甲方有权不接收订单及其相关信息。

4. 本合同各方均同意通过****,该等非纸质传送形式、沟通记录和资料等与纸质形式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均予以认可并自愿承担有关风险和责任。

5. 乙方选择邮寄方式卖出货物的,应谨慎选择快递公司以及做好包裹包装,如未购足保险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乙方自担。

(二) 乙方声明与保证如下:

1.乙方保持*******,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确认********非法经营。

3.甲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所交“定金”*****定金。

5.如果乙方*****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甲方已就本条款有关风险作出明确解释说明,乙方知悉并完全理解;乙方承诺不因所提示的风险出现而要求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承诺遵守本条声明与保证内容。


第八条 合同期限

(一)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乙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是否续签本合同,若乙方均未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的,则视为乙方同意本合同自动延续1年,续签的合同也以此类推。但是,如果甲方通知不续约的,视为本合同到期时终止。

第九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合同签订及履行所知悉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流程、经营方式、客户、订单等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双方及其员工应予以保密。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的,应当优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确实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事项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一)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微信账号、电子邮箱等均为本合同送达方式,甲方按该等送达方式传递信息或送达文件的,均视为有效送达。

   (二)随附与协助义务

1.甲乙双方每月对账一次,对账户金额及本合同约定的货款、预付定金款、调整的预付款、手续费、违约金等各项费用进行核算,乙方应予以配合。每月核对完毕后,甲方将对账单通过微信、短信等电子方式发送乙方,乙方应以微信或短信回复确认,对账单3个小时内不予回复确认,默认为乙方确认该对账单。如乙方有欠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对账单之日起1日内向甲方支付欠款,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下订单后,延迟交收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保管费,保管费的收取标准与延期费一致,甲方和乙方每月结算一次延期保管费,乙方应及时支付。

(三)合同签署与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客户订单是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特别声明:本合同内容为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沟通后确定的最终版本,双方对合同条款已经充分理解并接受。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银行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

日期:                              银行账号:                    

微信账户呢称

账号主体名称:

微信号: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乙方资料(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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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黄健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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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0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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