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不起诉决提出异议需要注意什么?
作者:吴中 更新时间 : 2022-01-24 浏览量:327
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可以提出异议,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复议、复核时,不停止对不起诉决定的执行,不能以复议、复核为由继续羁押被不起诉人;二是经上一人民检察院复核,提出改变不起诉决定意见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行。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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