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案件 房产纠纷 建筑工程 债权债务 公司企业 损害赔偿 证券投资 继承 征地拆迁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7-1879-1323

接听时间:08:00:00-21: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北京律师 > 朝阳区律师 > 吴中律师 > 律师文集

提起公诉案件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作者:吴中  更新时间 : 2022-01-24  浏览量:217

人民检察院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请公诉的案件必须达到以下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指犯罪的主要事实,对犯罪主要事实已经查清,但一些个别细节无法查清或者没有必要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也应当视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是指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真实可靠,能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取得的证据足以证实人民检察院认定的犯罪事实和情节。(3)必须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以上内容由吴中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吴中律师咨询。

吴中律师 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案件 房产纠纷 建筑工程 债权债务 公司企业 损害赔偿 证券投资 继承 征地拆迁

手  机:137-1879-1323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