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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作者:丁嫣  更新时间 : 2022-01-24  浏览量:191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一起遗产纠纷案件,郑某来到公证处诉称:“我弟弟前几天去世了,作为贫困户和低保户的他生前在银行有几笔存款,我没有密码,取不出,银行的人叫我来这边办理公证,说拿着公证书就可以把钱取出来,这公证要怎样来办理?”。

    对于这种存款人死亡后钱取不出来怎么办呢?一般情况下,银行的工作人员都会直接告诉继承人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在被继承人死亡了以后,有权继承的人是需要去开证明的,证明自己是有权利可以继承,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根据该凭证办理过户或者提现的手续。如果关于继承权有争议,可以去法院起诉进行判决裁定,然后拿着判决书或者其他文件办理过户以及提现的手续。

    公证员经过询问这起遗产纠纷案件得知,郑某的弟弟因病死亡,生前未结过婚,未生育子女,父母均先于其去世。继承权男女平等。一般开始继承时,是有一定顺序的,首先应该是由配偶,父母,子女来继承,如果这些人都没有,那么就需要按照下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

    根据公证员的讲解,郑某某表示知晓并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于是说到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父母只生育了我和弟弟,没有其他兄弟姐妹。

    所以对于该起遗产纠纷案件的审查关键是:郑某是否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呢?随后公证员前往社区走访,根据了解的情况可知被继承人郑某生前未婚无配偶,未抚养和生育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过世,兄弟姐妹只有一个同胞哥哥,即郑某某。另外,郑某所在的村委会就哥哥郑某某与弟弟郑某的关系出具了详细的《情况说明》。

    经过各个方面的调查,郑某生前并没有立遗嘱,并且也没有和他人签订遗赠抚养的协议。所以,公证员依法为当事人郑某某出具了继承公证书,申请人持公证书顺利地将这笔遗留的存款取出,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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