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军雷律师亲办案例
家庭暴力离婚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齐军雷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19
浏览量:232

一、家庭暴力离婚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1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家庭暴力是犯罪吗

1、家庭暴力属于违法行为,行为严重者构成犯罪。

2、家庭暴力会涉及以下犯罪: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遗弃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3、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



以上内容由齐军雷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齐军雷律师咨询。
齐军雷律师副主任律师
帮助过2166好评数101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河北保定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齐军雷
  • 执业律所:
    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6*********80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河北-保定
  • 地  址:
    河北保定